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下放后,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哪里申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
答:根据“放管服效”改革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权限目前已委托下放部分地区(郑州市、洛阳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阳市和许昌市),以上地区所辖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以企业注册地为准)需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向所在地的承接部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具体程序请查阅相关承接部门网站)。省内其他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含郑州市自贸区)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2、如何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
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全程网办”,实行“零见面”“零跑腿”审批,无需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委托部门现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所有办理事项(包括正常延期、重新审查延期、新申报、变更、补办、注销等),均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办理,其中注册地在郑州市、洛阳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阳市、许昌市企业需向当地“政务服务网”办理。如: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时,登陆“河南政务服务网”后,先注册法人账号(有个人登陆,法人登陆,请选择法人登陆),按“切换地区/部门”,进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再进入“行政许可”,找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里面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所有办理事项。所需申报资料进入在线办理,按要求逐条申报即可。正常延期,重新审查安全生产延期,新申报企业进入在线办理后,弹出页面中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操作手册》下载地址,请您下载后仔细阅读。
3、进入政务服务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栏目,点击“在线办理”后,无法进行后续操作怎么办?
答:进入“在线办理”后,界面右侧有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请与技术支持联系。
4、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哪些人员配备要求?
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配备三类人员(即A证、B证和C证)和特种作业人员,A证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是指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是指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是指住建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详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众服务-下载专区-《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备标准》。
5、对申报中提供的证件证照有哪些要求?
答:申报中提交到系统内的各类证件证照应为真实、有效、清晰原件扫描件,且为彩色证件。在上传申报材料前,请务必自行在相关网站核验证件证照的有效性,三类人员(含注册建造师)快到期的应及时进行延期,特种工证书需复审的应及时进行复审,对审查期间超出有效期或未复审的,不予认可证书的有效性。对提供的证件不清晰,证件中二维码无法扫描、或扫描显示注销、变更作废、已过期、未查询到该证件信息等的,不予认可证件的有效性。
6、企业资质中有某一项资质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B证,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B证行不行?
答:不可以。按取得的所有资质(含专业承包资质)中项目负责人数量要求最多的配备。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优先满足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既可以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也可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
7、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证)可以是同一人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和特种作业人员可以是同一人吗?
答:都不可以。A证不可以兼C证,但A证可以兼B证;C证不可以兼特种工。请注意,除A证可以兼B证外,其他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均不能相互兼职。
8、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与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是否都适用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没有专业要求?
答: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与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都可用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要求不少于5名,无专业要求。
9、是否可以提供的省外核发的特种工证书?
答:可以。对于提供外省的特种工证书在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查询端口查询(查询网址为:http://cx.mem.gov.cn/),输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有效可以用于申报使用。
10、申报时证件网查有效,但是证件二维码扫描信息有异议,是否可以提供这类证件?
答:不可以。提供的证件需齐全、正确、清晰、有效,对提供的证件不清晰,证件中二维码无法扫描,或扫描显示注销,变更作废,已过期,未查询到该证件信息等的,不予认可证件的有效性。
11、申报需上传社会保险的什么材料?
答: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申报时需要提供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月之前1个月社保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申报资料中所有人员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如企业申报时间为11月,在申报时,请在系统内提交10月份《社保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均可,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中应显示10月份工伤和养老保险正常缴纳记录,以及显示申报资料中三类人员10月份工伤和养老(法人仅工伤)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特种作业人员10月份工伤缴费情况的《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申报期间其他月份的社保缴纳信息通过省社保系统统一核查,对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审查不予通过。
12、是否认可公司在企业注册地之外省内其他地市成立分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
答:认可。分公司是非独立法人单位,认可在河南省内成立的分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另,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单位,不认可子母公司互缴工伤保险。
13、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料中“法人安全生产声明”怎么
写?
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系统中“法人安全生产声明”一栏中有《本人郑重声明》模板,应由法定代表人手抄并签字,企业盖章(声明日期)后扫描上传,打印的无效。请注意:法人手抄、法人签字、签署日期、加盖公司公章。
14、申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在“提交”前还需要做什么工作?
答:上传资料后,先“保存”,请认真仔细核对申报资料和相关证件,核对无误后再进行资料“提交”。在申报资料中需提供正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对应人员的有效证件,如:A公司申报资料提供证件显示为B公司人员证件的不予认可;申报人员为张三,提供证件或身份证号码为李四的不予认可;对录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不予认可(身份证号码尾号为X的,统一填报大写字母X)。
15、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时,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济类型、资质类别及等级等为自动提取信息,如无法自动提取或提取后与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信息不一致,请进入“在线办理”后的界面,界面右侧有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请与技术支持联系。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济类型需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将影响生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
16、在申报前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进行企业名称变更的企业,政务网账户名称和申报企业名称需为变更后新公司名称,并在申报前将所要证件(含人员证件)中的企业名称变更为新公司名称。
17、申报资料后,状态显示为“已受理”,是否可以退件或撤回?
答:不可以。申报资料受理后将进入批次进行审查,无法退件或撤回。
18、批后公告通过后怎么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实行电子证照(请参考《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资质证书使用电子证照的公告》公告〔2019〕106号),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在政务网账户“我的证照”中能查找生成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如未及时生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或对生成的电子证照信息有异议,请点击河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主页右侧“电子证照咨询”,进入QQ群内进行咨询办理。
19、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信息如何查询?
答: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郑州市、洛阳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阳市和许昌市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hngcjs.hnjs.gov.cn/
20、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咨询电话都有哪些?
答: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许可证咨询电话:0371-65569713。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咨询电话:0371-67581207。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咨询电话:0379-69868865、62277909。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咨询电话:0371-86198882、86199628。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咨询电话:0377-613876910377-61387553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许可证咨询电话:0374-3393379
21、企业资质标注异常期间,是否可以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企业注册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标注,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予受理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完成整改、取消标注后方可提交申请。
2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常延期如何办理?
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4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审批部门核对主要信息无误后,不再审查,准予延续,一般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变更如何办理?
答: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2024-2026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变更按首次申请审查办理。
24、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如何录入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答:办理期间,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将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获取。不能获取的(非建筑行业发放),可前往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手动录入,录入后系统自动校验,即可获取。
25、因资质升级、增项等使得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而重新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什么意思?
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因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延续、变更等使得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4个月内,提交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延期申请。
26、企业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标注注册人员任职信息异常的是否可申报安全生产许可事项?
答:可以。有注册人员异常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进行现场核查。
27、对企业安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起重机械设备、职业危害防治、危大工程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等进行审查需要到企业现场吗?
答:需要。对企业提交的上述材料,均纳入审核环节,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场核实其真实、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