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河南省第一批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的规定,经单位申报、专家考察、处室审核,现将9家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的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2月1日。具体附后。
公示期内,对申报的建筑施工市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上述单位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提出陈诉。陈诉材料请予公示期内经初审部门上报到我厅政务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陈诉材料应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如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诉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
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问的,可向厅城建处提出咨询。
联系电话:0371-68080855
联系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察室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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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