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全省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建质〔2018〕95号)、《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四条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考评,坚持以下原则:
一、会员企业自愿申报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优先原则;
四、安全生产全过程考评原则。
安全生产全过程考评是指:对申报工程安全体系运行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执行情况,以及项目标准化管理水平等内容进行的考评。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 申报“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齐全,并按要求办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4.申报“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策划方案切实可行,落实到位。
5.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6.新开工工程,具有一定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群体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工业、交通、水利工程的大中型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六条 “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申报程序:
1.承建单位申报,填写《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表》,连同“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策划方案,由各市建筑业协会汇总报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2.各市建筑业协会按申报条件推荐本区域的“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项目。
第七条 项目在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应及时申报,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审核备案。
第三章 过程检查及验收考评
第八条 各申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主体完成70%前,适时向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提出过程检查申请,由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过程检查、考评。专家组依据综合考评评分汇总表(附件3),采取听取项目汇报、核查项目安全资料及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表》中提出的全部内容,提出考评验收申请。
第九条 考评验收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价申请表》;
2.工程质量情况(工程地基、基础、主体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4.依据《河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办法》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资料,主要包含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月自评情况汇总表》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阶段性检查评定表》复印件;
5.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的过程检查考评结果;
6.项目创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总结报告(主要包含项目概况、项目组织管理等措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特色亮点、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实施成效、取得综合效果、体会及下一步打算等);
7.反映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管理的PPT汇报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施情况,信息化应用情况、取得综合效果等图文资料)。
上述1-6条内容由申报企业装订纸质资料一份,1-7条另提供电子版一份。
第十条 “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的评价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二)是否完成了申报“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实施策划方案中提出的全部内容;
(三)安全标准化管理及标准化管理应用深度及广度情况及对工程质量、工期、效益的影响。
第十一条 “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考评专家从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遴选。考评专家组应根据评价内容,对“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实施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 考评专家实行回避制,考评专家不得检查本单位“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项目。
第十三条 “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项目的考评工作分两个阶段,一是实施过程现场查验,二是依据申报资料考评。考评验收专家必须认真核查“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承建单位报送的申报资料,并结合过程考评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考评意见。
第十四条 “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项目考评按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技术水平高低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综合考评评分汇总表得分9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汇总表得分85分及其以上,95分以下为合格;汇总表得分不足85分为不合格。
第四章 组织与监管
第十五条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考评实施过程的组织与监管,以及应用成果的验收考评推广等工作,并组织专家对“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进行检查,“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和推荐单位要密切配合。
第十六条 申报“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项目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策划方案,强化过程管理,使其真正成为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符合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验收标准、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第十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其“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参评资格:
1.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2.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3.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执法部门处罚;
4.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的;
5.发生重大火灾和治安事件以及发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6.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受到举报、投诉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
7.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8.使用自制井字架、自制吊篮、摩擦式卷扬机、木制配电箱,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以及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建筑机械设备的;
9.施工现场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和使用通铺的;
10.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11.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第五章 激励机制
第十八条 凡通过“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验收的项目,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于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的项目,由省建筑业协会发文对项目及相关管理人员(5人)在全省进行通报表扬。
第十九条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将作为推荐申报中国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将作为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优先推荐条件。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积极支持倡导施工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对于达标优良的“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应给予奖励;施工企业也应建立“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激励制度,对于创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中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过程检查考评结果达到优良的项目,组织在全省召开现场观摩会,促进企业和项目品牌美誉度及社会影响力的提升。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2、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价申请表
3、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综合考评评分汇总表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西塔九层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