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入豫建筑业企业填报有关数据的公告
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掌握全省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所有外省入豫建筑业企业要填报在豫完成建筑业产值、增值税等有关数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填报对象
所有外省入豫建筑业企业。
二、填报内容
河南省行政范围内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增值税缴纳等情况。
三、填报方式
登录“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选择“工作平台”“外省入豫企业登记系统”“月报信息”进行填报。
四、填报要求
1、数据按月填报,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有关数据。2020年及2021年一季度有关数据于2021年4月25日前填报完毕。未按时填报的当期数据默认为0,不再补报。
2、该数据将参与我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企业须如实准确填报,并签署制式规格的诚信承诺书,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我厅将不定期核查有关数据,填报虚假数据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开。
技术支持电话:0371-55673016,0371-63284897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