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工程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
汴住建文〔2016〕275号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汴政办〔2016〕103号)安排,2015-2016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已正式开始。为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的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从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2015—2016年度质量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二、考核标准
《开封市工程建设质量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照《开封市工程建设质量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积极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评分表将本单位工作完成情况逐项列出并形成书面报告,见证资料装订成册,以备考核。
四、时间安排
2016年9月22日尉氏县;
2016年9月23日通许县;杞县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