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的通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效,按照《鹤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建综〔2023〕32号)文件要求,近期,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督导检查,现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河南生物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中试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鹤壁成果转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诚
监理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王鹏
施工单位: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拾进
存在问题:该项目存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履职不到位,中试车间施工升降机司机未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卸料平台搭设连墙件与外脚架连接,未编制卸料平台专项方案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等的规定。
处理意见:对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进行全市通报,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规定,予以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6分,处理结果上传至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
二、河南鑫业催化剂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鑫业催化剂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建录
监理单位:中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蒋永红
施工单位:陕西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杨群
存在问题:该项目存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履职不到位,施工现场西北角开挖深度超过5m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化验室吊篮未按照产品说明书参数安装、未检测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无吊篮专项方案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
处理意见:对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进行全市通报,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规定,予以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6分,处理结果上传至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
三、千慧产业园二期、三期、D区2号楼、6号楼工程
建设单位:鹤壁市百科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首雯(二期)、付恒志(三期)
施工单位:鹤壁市中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高乾邦(二期)、孙炳文(三期)
监理单位:河南泰昌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魏建国
存在问题:该项目存在监理单位无开工令及审查记录,无危大工程巡视、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检查记录、监理单位无对专业监理人员授权任命岗位职责、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
处理意见:对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进行全市通报,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规定,予以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6分,处理结果上传至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
四、鹤壁市万和(功能)产业园
建设单位:河南安正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秦路阳
施工单位:河南百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邢天星
监理单位:河南天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张潘潘
存在问题:该项目存在项目经理长期未到岗履职;抽查现场7台塔吊未见到相关资料,未见到检测合格证、使用登记证,抽查未见到深基坑第三方监测合同和记录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
处理意见:对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进行全市通报,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规定,予以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6分,处理结果上传至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
五、鹤壁市东区市政设施综合建设及提升PPP项目
建设单位: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
项目负责人:刘泽才
施工单位: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杨方
监理单位: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朱旺生
存在问题:该项目存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长期未到岗履职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
处理意见:对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进行全市通报,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规定,予以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6分,处理结果上传至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
六、鹤壁市文化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鹤壁市豫资鹤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乔伟杰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天水
监理单位:河南铭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王瑞明
存在问题:该项目存在项目经理长期未到岗履职;吊篮专项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防坠器未安装,1#楼东侧脚手架缺失连接件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
处理意见:对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进行全市通报,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规定,予以个人信用主体不良行为扣6分,处理结果上传至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
请全市各项目建设单位、各建筑业企业及管理人员以此为戒,严格落实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同时,举一反三,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处理,形成闭环整改,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限制在可控、可防范围之内。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