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消部分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安职改办〔2020〕4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75号)精神和省市职改领导小组要求,对我市2019年度工程师申报诚信承诺制进行核查,发现以下25名同志违反诚信承诺制。经研究,决定撤消工程师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附件:撤消2019年度部分工程师资格人员名单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