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作废公告
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含龙源路综合舱)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108001901100201-SX-001、4108001901100202-SX-001。原建设单位是焦作市普汇管廊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现建设单位变更为焦作市城市管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含龙源路综合舱)项目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予以作废,证书编号:4108001901100201-SX-001、4108001901100202-SX-001,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