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鹤壁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充审核的通知
按照《关于202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要求,对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补充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第一次资格审核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复核人员和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人员。
二、核查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学信网不可查验证书或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证明材料;
4.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或考二科人员除提供1.2.3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相应的工作年限证明。详见《202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5号)免试条件中所列资料。
5.报考级别为第二专业人员除提供1.2.3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另一专业的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核查安排
1.补充审核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25日。
2.补充审核方式:线上审核。请待核查对象将上述所需资料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联系方式+证件号码”命名)发至指定邮箱hb3386021@126.com,联系方式:03923386516。
3.补充审核为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最后一次审核安排,因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成绩。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