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补充审核的通知
按照《关于202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5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要求,对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补充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第一次资格审核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复核人员和未按期完成资格审核人员(见附件1)。
二、核查资料
1.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
2.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证明材料电子版;
4.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或考二科人员除提供1.2.3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电子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电子版;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电子版;相应的工作年限证明。详见《202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5号)免试条件中所列资料。
5.报考级别为第二专业人员除提供1.2.3项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另一专业的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
三、核查安排
1.补充审核方式采用线上审核:考生将资料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pyjgc@126.com(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联系电话)补充审核时间:2022年11月21日-25日,共5天。咨询电话:0393-6665036
2.补充审核为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最后一次审核安排,因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成绩。
3.再次审核的考生不再变更审核地;变更审核信息的,需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确定变更方式。
附件:二级建造师审核人员名单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