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对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无实际生产经营建筑业企业再次筛查工作的通知
汴住建资质〔2023〕10号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豫建市〔2023〕72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对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无实际生产经营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再次筛查。
一、筛查范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开封市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无实际生产经营的建筑业企业(见附件)。
二、筛查要求:请相关企业于2023年6月10日前递交2021年或2022年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以上材料报送至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69办公室。
联系人:陈冲 联系电话:0371-23932118
附件:开封市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无实际生产经营的建筑业企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