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监理企业资质注销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58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近期有1家监理企业提出资质注销申请,我局审查材料后拟同意注销,现将审查意见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所公示企业存在使用申请注销的资质承揽在建工程,有经济纠纷、拖欠工资和其他未说明事项问题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反映材料报市行政服务大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附件:监理企业资质注销审查意见
1、企业名称:河南远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玉溪西街10号1617室
法定代表人:张哲
审查意见:注销“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资质证书编号:E341037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