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规范建筑市场管理,自即日起,首次取得施工资质的企业一年内(以资质证书打印时间计)变更法人的,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核查各类人员信息后,方可变更。回迁企业不受此条件限制。
(咨询电话:资质受理科6830016)
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