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豫建设计〔2020〕42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落实各方责任主体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建法〔2020〕149号),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和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全省范围内抽取3个省辖市,每个省辖市抽取市本级办理的消防设计审查项目2个、消防验收项目2个、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1个(抽中项目)。抽取1个省直管县市,抽取消防设计审查项目、消防验收项目、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抽中项目)各1个。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设计审查项目审查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主管部门办理流程是否规范,办理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履行消防设计责任与义务。
(二)消防验收项目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审查建设单位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主管部门办理流程是否规范,办理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及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履行相关消防责任与义务。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还要查看备案抽查程序是否规范合理。
(三)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一)消防设计审查项目采取查阅案卷资料,复核消防设计文件的方式进行。
(二)消防验收项目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采取查阅案卷资料,现场检查测试的方式进行。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采取查阅案卷资料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程序
(一)根据各地上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办理工作台账》(见附件),抽取受检地及工程建设项目,安排具体检查日程。
(二)资料检查、现场核查。
(三)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受检地住房城乡建设局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
五、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于2020年11月24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印章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办理工作台账》扫描件和电子版及各单位迎检联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送至厅城市与建筑设计处邮箱。
(二)此次检查由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配合,行政执法工作分设在不同部门的,协调同级执法部门安排2名执法人员参与检查。
(三)检查完成后,我厅将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对相关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市级检查,对所辖县(市、区,含省直管县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办理的建设工程项目,每个类别(消防设计审查项目、消防验收项目、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抽取不少于5%的办结项目进行检查。
(五)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联系人:何超峰电话:0371-6808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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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