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核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省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领取证明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4人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附件1)。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将电话通知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提交补充资料,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要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级别”命名)将补充资料发至电子邮箱41717874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名单
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