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建协〔201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3〕24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被推荐的申报工程应为2012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期间竣工或验收备案的工程。
(二)各地区、各行业建议推荐数量(见附件1),是根据《评选办法》规定的年度获奖项目总数,按照参评工程数量与获奖数量的比例尽可能适当,避免因推荐数量过多增加工程复查成本的原则,同时结合各地区、各行业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规模、总体质量水平等情况提出的。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其中推荐数额5项(含5项)以上的地区至少要推荐1项市政或住宅工程。
(三)推荐单位以公文方式向我会推荐,推荐两项及以上工程的,应将推荐工程按质量水平进行排序。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分为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及影像资料三部分。上网资料须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进行网上传输;书面资料包括申报表、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各一份;影像资料须通过网上传输和寄送1份U盘(U盘表面注明工程名称)两种方式提交,其内容要求一致。申报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企业提供的上网资料、书面资料于2016年7月10日前提交,影像资料在工程复查结束后10日内提交。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安全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孙计萍、温军
联系电话:010-62164328、62139167、62139585(传真)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