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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9-4-23 14:21:38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建法〔2019〕6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2日


      2019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大局,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为出发点,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重点,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为全省住房城乡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服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大局,突出法治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推动宪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等,实现宪法学习宣传“全覆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坚定宪法自信、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系统干部职工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有关公共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国家及我省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学习掌握行政法、刑法、民法等相关内容,重点学习《民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安全生产法》《保密法》和《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推动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深入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牵头执行或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学习,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学习;加强对《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学习;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和扫黑除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

      (四)深入学习宣传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把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深学细照笃行。深入开展党的纪律的政治规矩学习教育,把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和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水平。

      二、促进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突出法治宣传的重点对象。

      (一)持续抓好“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做法,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健全法治培训、日常学法、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考试、宪法宣誓、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事相关工作的社会群体宣传教育。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工地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工地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三)推动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推动法律法规宣传向社区延伸,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引导和督促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以开展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为载体,重点宣传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动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宣传册等形式,使法律法规深入社区群众。

      (四)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基层普法宣传,把政府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提高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完善和落实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危房改造、环境整治、扫黑除恶、房屋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定期深入基层、农村开展法治文艺表演和作品展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用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理念,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积极开展涉农“以案释法”法治宣讲,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抓好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部门普法工作报告制度,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普法评估机制。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举措、时间进度和责任单位,并按照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布本单位本年度的普法责任清单。切实发挥好主管单位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引领带动作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机构,并安排专门法治宣传教育经费。

      (二)落实行政执法部门“以案释法”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要求,推动各单位建立本部门的“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说理性执法、判决答疑、警示教育等。组织征集和利用“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发挥好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三)落实在行政复议中“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根据省政府关于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要求,各行政复议机关,要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在行政复议的各个环节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过程与普法过程有机结合,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