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意见告知书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宛建市〔2024〕5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核查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4年8月6日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2024年9月23日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公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我局已按规定给予河南迈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详见附件)整改期限。整改期届满时,河南迈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未完成整改,已不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拟撤回河南迈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相应资质。
本告知书通过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送达,河南迈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可于2025年3月12前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联系电话:0377-61165971
联系地址:南阳市孔明大道南段城市更新服务中心401室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