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市〔2023〕255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企业注册地在市、县(区)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或换领申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
二、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应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实施意见关于资质延续的要求,如实填写并递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暂不满足延续条件的企业可以递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换领1年有效期的资质证书。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申请延续或换领的不予受理。
三、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满后,企业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要求重新申请备案,备案材料需胶装成册,逐页加盖公章。
四、《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即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和监理丙级资质的延续办法待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后,按住建部规定执行。
五、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及换领申请需递交纸质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延续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需胶装成册,逐页加盖公章。
2、换领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需胶装成册,逐页加盖公章。
待审核通过后,企业持旧资质证书原件到阳光大厦4楼431窗口换发新证书。
受理地点: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二楼建筑企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3-6665029
附件:
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市〔2023〕255号)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