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扣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21年3月6日,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正线铺轨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议对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及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函》(建质函〔2024〕389号)、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高新区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3·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合高管秘〔2021〕17号)及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新更换的钢丝绳在负载使用后未按照规定进一步拧紧绳夹螺栓,导致钢丝绳的绳夹强度不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对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豫)JZ安许证字〔2014〕000305)实施暂扣,暂扣期限30日,暂扣时间从2024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
特此公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