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扣沈建军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告
2021年3月6日,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正线铺轨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议对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及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函》(建质函〔2024〕389号)、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高新区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3·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合高管秘〔2021〕17号)及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沈建军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组织排查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对沈建军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A(2023)1348008)实施暂扣,暂扣期限180天,暂扣时间从2024年9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22日止。
特此公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