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恢复河南省大华建设有限公司在郑承接工程的通知
文号:郑清欠〔2017〕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2016年7月18日,郑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以《关于暂停河南省大华建设有限公司在郑承接工程的通报》(郑清欠〔2016〕16号)文件,对河南省大华建设有限公司因在承建我市承建的“东峰听橹”工程项目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予以暂停在郑承接新的工程处理。接此通报后,该公司高度重视,已妥善处理了该项目的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对其承建的项目进行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对公司的其他在建项目进行了排查,消除了其他拖欠隐患。
根据该公司整改情况,经郑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恢复河南省大华建设有限公司在郑承接工程资格。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