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录拖欠不良行为的通报
郑建文〔2018〕1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12月28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情况通报》(郑建文〔2017〕179号),因河南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宝鼎公司”)在承建的栖湖怡家项目涉嫌工程转包等原因,造成工程结算纠纷,引发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导致农民工多次围堵政府机关,责成河南宝鼎公司限期解决拖欠问题,并停止在郑承接新的工程。截止目前,河南宝鼎公司仍推诿扯皮,不积极、不主动、不尽责解决拖欠问题,影响恶劣。
按照《关于对严重拖欠和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单位制裁的通知》(郑清欠〔2005〕15号)及《关于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情况通报》等文件精神,依据《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现对河南宝鼎公司做出如下处理:记录不良行为(有效期三年),依规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黑榜”名单;对其涉嫌工程转包问题,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另外,建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全省通报,并清出全省重点培育建筑企业名单。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