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玖沐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处理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查,河南玖沐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级资质申报期间,在没有取得资质许可的情况下,参与鲁山县库区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折旧复垦项目工程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决定对河南玖沐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资质申请。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