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河南东兴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豫建资质〔2018〕5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经查,河南东兴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河南东兴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不批准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河南东兴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资质申请。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