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河南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建办市函﹝2018﹞49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经查,河南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家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河南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工程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河南筑邦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庆业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