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函﹝2019﹞21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经实地核查,四川巴蜀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南部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四川桓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千万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建设工程企业在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四川巴蜀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建设工程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