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网址:jzsc.mohurd.gov.cn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建筑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A:官网入口: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B: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建筑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C1:新版政务服务平台入口1:城乡建设部官网政务服务平台(一级建造师注册等办事)
C2:新版政务服务平台入口2:城乡建设部官网政务服务平台
D1:新版政务服务平台入口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平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部批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陈述材料接收、证书变更申请接收、资质证书发放已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受理,无须来京现场办理。
资质申请、证书变更的办理进度在我部政务服务平台—热门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中查询,请妥善保管登录查询所需信息,不要外泄;领取证书的方法参见我部政务服务平台—政策发布—关于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受理办咨询电话为010-58933470,可咨询关于部批企业资质申请的受理及部批资质证书的发放的问题(不包括资质审批环节的相关事项),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建市综函[2016]12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和国土委: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在加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建立全国统一建筑市场,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随着平台应用程度的加大,平台运行稳定性和数据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信息数据不完整,诚信信息数据较少,部省平台数据交换不稳定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我司对现有“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升级,开发完成新版平台并更名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新平台定于2016年11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为进一步做好新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新平台可以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链接进入,也可以通过jzsc.mohurd.gov.cn域名访问。部省平台数据交换方式维持不变。
二、各地要继续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6]6号)要求,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丰富业务应用、提高数据质量。
(一)保证部省数据交换质量,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准确。各地要按照我部印发的数据标准完整准确的采集企业、人员、项目和诚信基础数据并及时与部中央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
(二)保证部省联通。各地应建立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巡检,确保中间服务器正常运行,发现数据交换不成功或数据异常应及时解决或与我司联系。
(三)完善工程项目数据库。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本地区所有地市新开工项目信息全部进入省级一体化平台。同时,要完善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录办法,回应企业诉求,方便企业办理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充入库,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补充入库数据复核,确保补录数据真实有效。
(四)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各地要按照省级一体化平台验收评估要求,进一步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本地区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数据传递至我部中央数据库。
我司将对各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我司将继续做好对各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在新平台使用和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应用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筑市场监管司招投标监管处明刚
电话:010-58933262
建筑市场监管司综合处宋涛
电话:010-5893377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