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第一批)立项名单的通知
豫建协〔2021〕48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建协〔2021〕12号)要求,由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经各市、省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或有关部门初审推荐,我会组织专家评审,由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承建的“洛阳市玄武门大街(九龙台街至启明北路段、王城大道至纱厂路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等项目符合河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立项要求,准予立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单位和项目部严格按照新技术应用策划进行实施,强化管理,并按《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认真研究总结应用过程处理的问题和经验,同时做好每项应用新技术过程的资料记录和整理工作,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验收。
(请自行下载电子版保存,待验收评价时附在资料内)
附件:2021年度河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第一批)立项名单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