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资质延期通过建筑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新建建管〔2023〕14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市[2023]255号)文件要求,新乡市住建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延期的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延期通过的135家建筑业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