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第十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工作安排,市住建局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因施工资质升级、增项需要重新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为扎实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审核文件资料与实地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核查流程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核查名单内企业(附件1)需对照检查表内容(附件2)准备检查资料,并于2024年11月6日17:30前将资料送至市住建局408室,资料应报送纸质版,市住建局将组织人员对企业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经市住建局审核,对资料满足要求的企业开展实地核查。现场核查时,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现场核查事宜。
三、注意事项
(一)市住建局在接到省住建厅反馈企业名单后,首先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核查企业资质,企业任一项资质有不符合资质标准(平台标注异常的)的,市住建局不予收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二)逾期不提交资料的,市住建局不再收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三)现场检查时,企业法人、安全副经理及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应在现场,以上任一人员不在现场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四)实地核查应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核查过程中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企业,统一按照不满足要求上报。
(五)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现场检查属于安许证审批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通过现场检查的并不代表安许证审批流程通过。
联系人:李正琰、梁剑坡
联系方式:0373-3696562、0373-3696566
附件1:第十批企业核查名单
附件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