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业三级资质换领二级资质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建筑行业三级资质、监理企业丙级和事务所资质换领和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在资质有效期到期之前可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1)可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等事项。
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实施。
三、因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件通知时间2023年12月29日,涉及到我市部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到期的企业,市局决定延长其换领时间至2024年1月31日前,逾期不再办理,自动作废。
四、换领时企业需提交材料:《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换领申请审核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6-6366280、6366138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