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关于2020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处室审核,对受理的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9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涉黑、涉恶、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与金港大道交叉口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咨询电话:0371-86199268监督电话:0371-86199979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2020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