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二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定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厅组织专家对网上申报受理的71家企业申报的109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gov.cn/)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8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在线提出申诉,申诉时需将带条形码的《陈述申请表》(需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逾期未陈述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厅将不再受理。如对公示申报资质单位有异议的,均可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我厅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有问题的,请直接向我厅城市与建筑设计处咨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资质申报→已办箱→公示意见查看审批意见。
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联系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与建筑设计处0371-68080837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451464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