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延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的通告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已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为有序做好资质过渡工作,保障我省相关质量检测机构正常经营,现将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延期事项通告如下:
一、由我省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于2024年9月30日前到期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在此期间原有等级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二、交通运输部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有新规定的,按交通运输部规定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