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第三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暂定乙级资质名单的通知
豫建资质〔2017〕13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规定,我厅组织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暂定乙级资质进行了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第三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暂定乙级资质名单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