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第五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通知
豫建资质〔2017〕13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规定,我厅组织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2017年第五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延续合格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河南省2017年第五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延续名单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