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建筑业等企业资质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宽进、严管、重罚”的建筑市场监管要求,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结合当前实际和省厅最新要求,只要在国家职称网可查,省外职称证可申报资质使用;技术工人由企业填写申请表,不再考核证书和社保,企业对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到期,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申请延续的,均正常受理;实施期间上级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27日